滨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实行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 从业资格“一考双证”有关事项的通告 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滨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制度,拓宽从业人员就业渠道,促进巡游融合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借鉴省内地市经验,结合滨州市实际,经研究,现将滨州市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严把准入条件 严把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 二 统一考试内容 自2025年6月1日起,统一我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题库和考试方式。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分全国卷和地方卷,两个考试科目在一次考试中完成,考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全国公共科目考试试题和区域科目考试试题各占50分,两个科目均得分4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 实行“一考双证” (一)对新申请人员参加新题库考试的实行“一考双证”,即“一次报名、一次考试”,通过考试成绩合格同时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两种资格证件,驾驶员持证可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两种业态。 (二)2025年6月1日之前只申请过一种出租车从业资格类别(巡游或网络预约)且尚未考试合格的出租车驾驶员,可申请新题库考试并取得两项从业资格证;也可按原申请项通过原题库考试取得一项从业资格证。 (三)2025年6月1日起报名的新学员若仅申请一项出租车从业资格类别(巡游或网络预约),可申请按原题库,参加一项从业资格证考试,取得相应的出租车从业资格证。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一考双证”工作,切实做好政策宣传,督促出租车企业做好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引导驾驶员在行业内合理有序流动,提高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推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释放社会公共交通潜能,优化交通营商环境。 滨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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